在過去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汽車安裝了駕駛輔助系統(tǒng)和保持車道穩(wěn)定的自適應巡航控制系統(tǒng),允許駕駛人的手從方向盤上脫離幾秒,他們的眼睛也必須時刻盯著路面。德國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于6月20日生效,該法律指出,“允許滿足一定條件或具備高度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代替人類進行操作。”根據該法律,駕駛具備3級或4級自動駕駛能力汽車的駕駛人可以將全部或部分駕駛操作交給汽車完成。3級允許駕駛人的手離開方向盤,但他(她)要能隨時介入并切換到人工駕駛模式,4級則更為先進。
汽車品牌的高管們經常抱怨立法跟不上新的技術發(fā)展,但這次,法律卻走在了產品的前面,一些專家對此表示擔憂。在該法律生效幾天之后,德國汽車進口商協(xié)會VDIK會長Reinhard Zirpel表示:“法律的通過并不代表所有問題都已得到妥善解決。”
報道指出,該法律只適用于駕駛人,缺乏對奧迪A8等自駕汽車的規(guī)定。因此,奧迪A8的交通堵塞巡航系統(tǒng)(Traffic Jam Pilot)還需得到監(jiān)管部門的批準。這一功能允許駕駛人在沒有行人的單行道上以一定的速度行駛時脫離方向盤,并將視線移向別處。只要駕駛人能夠在特定時間段(如10秒)內恢復控制,他們就能將駕駛權完全交給汽車。奧迪表示,A8的3級自動駕駛技術將允許駕駛人在高速堵車、走走停停時騰出精力去做其他事情。
奧迪首席執(zhí)行官Rupert Stadler表示:“未來的收益意味著收回自己的時間控制權,因為時間是最有價值的商品。下班時間:人們需要休息和娛樂。工作以外,人們還需要時間來陪伴家人和朋友。如果一輛車可以節(jié)省出這些時間,我們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