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晚上,對于南京的張先生來說是個不眠之夜,他怎么也沒有想到,自己居然用17萬元“白菜價”在網上買到了一輛價值170萬的寶馬汽車。當他付款成功,滿心歡喜地等待提車時,商家卻來電告知,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使得網上定價出錯,所以拒絕交付汽車,并且已經取消了訂單。面對商家所謂“失誤”帶來的“傷害”,張先生表示無法接受,要商家給個說法。據記者了解,當天像張先生一樣買到寶馬車的,在全國有10多人,而等待他們的也同樣是美夢的破滅……
江南時報記者 張旭
消費者網上淘寶 17萬元買到價值170萬元的寶馬車
提到17萬元買到寶馬車一事,南京的張先生至今仍舊覺得是被商家“耍了”,在接受江南時報記者采訪時一直忿忿不平。
據張先生介紹,因為最近他打算換車,所以只要一有空,他就上網了解汽車行情。12月13日晚上,他偶然打開一家知名電商的網頁,電腦屏幕上跳出的汽車促銷活動讓他興奮不已,一款寶馬550IXDIRVE只賣17萬元。剛開始張先生還不相信自己看到的數字,隨即打開網頁仔細查看詳情,了解到該促銷活動是北京寶澤行汽車銷售服務專營店和該電商聯合推出,而價格一欄的確寫著17萬元。
“我之前關注過這款車,市場價格是170萬元,而那天的價格只要17萬元。我當時想可能是商家搞促銷進行的秒殺活動,于是我決定試一試自己的運氣。”張先生說,當再次確定這輛車的價格后,自己點擊了下單,結果讓他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他居然真的以17萬元的價格輕松地將這輛市場價170萬元的寶馬車買了下來!在支付成功后,看見界面上顯示交易成功等待提車的信息,張先生欣喜若狂,那一夜他在不眠之中度過。
商家取消訂單 讓全國10多名購車者空歡喜一場
沒想到隔天,就在張先生焦急地等待提車消息時,他的手機接到一條短信,短信上稱張先生訂車成功,17萬元是該車的訂金。
拍下這輛寶馬的時候,網頁上明明清清楚楚地表明17萬元是車價,怎么現在又變成訂金了?還沒等張先生弄清楚,該寶馬車的銷售商——北京寶澤行汽車銷售服務專營店的工作人員給他打來了電話。對方告訴張先生,由于他們工作人員失誤,錯將170萬元的寶馬汽車價格寫成了17萬元。該工作人員一番致歉后,給張先生提出的解決方案是:要么17萬元作為訂金,張先生重新以170萬元的價格購買這輛寶馬車;要么取消訂單,該公司全額退還17萬元,同時考慮到給張先生帶來的麻煩,該公司將免費贈送一只寶馬書包給張先生以表歉意。
“我按照網站上的操作流程付了全款,并且已經交易成功,怎么可能說取消就取消!”對于商家的解釋,張先生覺得無法接受,他一邊向記者出示網上支付的憑證,一邊氣憤地說要討回公道。“商家不能這樣玩弄消費者!工作人員失誤那是商家的事情,不能為了促銷拿消費者開涮啊。”
記者了解到,該電商的這項促銷活動吸引了很多消費者,全國共有10多名消費者像南京的張先生一樣以17萬元的價格訂購了該款寶馬車,并支付了全款交易成功。就在等待提車的時候,他們也都接到了商家的電話,聽到了同一番說辭。
南京的另一名“幸運”的消費者向記者反映,他當時購買成功后,第二天去該電商的門店刷卡時,工作人員也沒有說是工作失誤,還讓他在家等待提車通知。
目前,所有完成支付,成功以17萬訂購到該款寶馬車的消費者,均被取消了交易。而北京寶澤行汽車銷售服務專營店統(tǒng)一以贈送禮品的方式處理此事,也遭到了許多消費者的不滿與痛訴。
商家回應:工作人員失誤導致擺“烏龍” 不承擔賠償
170萬元的寶馬如何變成了17萬元?這些已經形成事實交易的買賣合同該怎么解決?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北京寶澤行汽車銷售服務專營店。對于記者的提問,該專營店的工作人員沒有給予任何解釋,只是讓記者留下聯系電話,稱會有專人給予回復。
半小時后,一名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的該電商工作人員給記者打來電話。該工作人員解釋稱,該款寶馬車并未在購買網頁上標識“秒殺”或“讓利”等促銷字眼,完全是因為工作人員的疏忽,錯將170萬元少寫了一個“0”,這才造成17萬元買到寶馬汽車的誤會。
該工作人員稱,事發(fā)后他們及時更改了網頁上的錯誤,積極和消費者取得聯系,并為他們工作失誤給消費者帶來的誤會表示歉意。為了彌補他們的過失,他們將給購買成功的消費者贈送一只價值1000多元的寶馬書包。
對于消費者提出的索賠要求,該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情是因為工作人員失誤造成的意外,不是促銷活動,不存在索賠的情況。更重要的是,消費者在他們網站上購物,先要注冊一個賬號,而在注冊賬號時,必須簽訂消費協議,該協議中第十三條的免責聲明寫得很清楚,“公司努力使產品說明盡可能準確,但是并不保證產品說明或網站上的其他內容是準確的、完整的、可靠的、最新的或無錯誤的。如果在線提供的產品本身并非如說明所說,您可以選擇將該未經使用過的產品退還我們。直到您發(fā)出訂單,我們才能確認商品的價格。如果某一商品的正確定價低于我們的錯誤定價,我們將按照較低的定價向您銷售交付該商品。”該工作人員表示,服務協議里已經有非常明確的標注,而消費者在注冊賬號的時候已經認可了這份協議,因此,商家不承擔所謂的賠償責任。
消費者能否維權?
幾方各執(zhí)一詞
消協:交易合法,不能取消了事
商家的這種解釋是否合理?消費者是否能維權?昨天晚上,江南時報記者采訪了南京消協的工作人員薛先生。薛先生說,商家掛出了促銷活動,消費者根據活動流程成功購買了商品,這已經構成了明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的交易是合法的。如果此時商家因工作失誤單方面取消訂單,系單方面的毀約,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商家有義務依據法律條款給予消費者賠償,一般情況下,賠償是交易總額的30%。至于商家和消費者簽署的服務協議,這是一種格式合同,免責條款只是對商家自己有利,這種協議不管在合同法還是在消費者權益法中,都不能免責。
在當前網上商品經常促銷的情況下,并不能僅以成本來衡量低標價是否構成重大誤解。因此,不能簡單因員工錄入失誤就認定為是重大誤解,導致合同無效。
薛先生同時表示,如果此事是商家策劃以這種銷售模式博人眼球,就可能涉嫌虛假宣傳,屬于欺詐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商家要承擔交易額一到三倍的賠償。
律師:顯失公平,商家有權取消交易
南京重勝律師事務所的楊律師對此另有看法。楊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一方出現重大誤解,在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就可以變更或取消合同。17萬元買高檔寶馬,在一般意義上看,消費者很容易分辨出這其中可能存在誤解,如果讓交易發(fā)生,顯然有失公平。如果商家是秒殺或讓利,會在顯著位置做出明示,既然沒有,消費者應該能意識到自己17萬元買寶馬,這其中是有問題的。
楊律師還表示,因為商家工作人員失誤,錯將170萬元寫成17萬元,屬于過失行為,本意并沒有誤導消費者,但是這種行為已經給消費者帶來損失,商家除了致歉,還應承擔相應責任,比如支付利息等。